改名新規定民法第1059條修正有關約定子女姓氏之條文,業經總統於96年5月23日公布施行賣房子,民眾申辦子女之出生登記前,應加附事先填妥之『子女從姓約定(同意)書』,再前往戶信用貸款政事務所辦理子女之出生登記,請申辦人特別留意應備齊之書件,以免徒勞往返奔波。申請售屋網人及應備書件詳如下:1、父母之一方、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辦理時:應攜帶證褐藻醣膠件:經父母雙方簽名或蓋章之約定書、父母親身分證、印章、出生證明書、戶口名簿及申請網路行銷人之身分證、印章。2、父母雙方親自至現場辦理時:應攜帶證件:父母親身分證、印章、個人信貸出生證明書、戶口名簿。(可免提約定書,逕於出生證明書或出生登記申請書上簽名)3、信用貸款委託他人辦理時:應攜帶證件:經父母雙方簽名或蓋章之約定書、父母親身分證、印章、出永慶房屋生證明書、戶口名簿、委託書及受託人之身分證、印章。


.msgcontent .wsharing 關鍵字排名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酒店經紀YAHOO!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l64rlwtf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