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學江)12月9日,本報以《農民工刷牆時摔成重傷 包工頭拒擔責住商不動產避而不見》為題報道了康樂農民工馬倆木在榆中縣連搭鄉二溝墩村衛生所粉牆時墜樓受傷,然而合同中的包工頭陸某避而不見。此事引起榆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重視,調查後為當事人提供了法律援助解決此事。
  據介紹,該工程為連搭鄉二溝墩村衛生所建設項目,發包方為連搭整合負債鄉衛生院,承包方為甘肅裕興建築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又將其分包給陸某開設的甘肅昊昱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之後,二溝墩村村民張成彥與甘肅昊昱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施工協議書。該工程於2011年10月底開工,2012年3月停工,再次開工為2012年8月底,幹了3天又停工了,這時約完成工程總量的80%。今年11月,該工程再次開工,施工人員是由張成彥經別人介紹私自找來幹活的,並未經過陸某同意,張成彥私自將該工程裝飾以9.4萬元勞務費承包給馬倆木。11月18日,馬倆木在該工地從事粉刷工作時受傷。
  榆中縣人社局調查後表示,張成彥屬自然人,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建議當事人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同時,聯繫榆中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前來當面告知其父親、哥哥及弟弟該事件通過法律援助解決,其父親、哥哥及弟弟同意此解決辦法。  (原標題:《農民工刷牆時摔成重傷 包工頭拒擔責避而不見》追蹤—— 榆中人社餐飲設備局為受傷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解決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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